关于开展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26 19:35:49  发布人:tsg  浏览量:157

各处室、系部:

为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先进事迹,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函〉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院开展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

(一)“百姓学习之星”推荐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加推荐。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范围

凡是利用各类教育和社会资源,依托一定场所,面向社会,有计划、持续性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百姓终身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项目;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与终身学习的项目;以及在各级各类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服务终身学习的优秀工作案例等项目均可参加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推荐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

2.群众认可度高。

3.体现群众性。

4.体现引领性。

5.在疫情面前,做锐意进取的实干者,万众一心,守望相助,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彰显学习者的责任与担当。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评选条件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位明确,有持续发展规划。学习内容健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要求。

2.组织管理规范,计划安排合理,活动组织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服务内容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

3.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与终身学习的项目形成了特色品牌,受益人数多,活动范围广,百姓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参与学习的人数一般每年不少于2000人或6000人次,对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做出积极贡献。

5.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

6.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7.优先推荐积极响应中央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创新工作模式并积极组织线上培训学习,坚持停学不停课,积极推送最新防疫知识,服务抗击疫情工作,服务国家复工复产复课,服务国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成绩突出的项目。

    三、推荐评选方式

(一)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上报1名“百姓学习之星”或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报1名学习之星或1个品牌项目参与评选。

(二)报送时间

请于9月1日前将推荐评选材料报送图书馆。

(三)报送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报送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鼓励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报送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

(2)报送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和数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数(电子版);

(3)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01449609@qq.com,联系人:刘圣君,电话:18235107687。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函》

2.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函〉的通知》

附件1.pdf   附件2.pdf

 

                                                                                                                   图书馆

                                                                                                                20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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